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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2013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 2014-11-28 16:16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社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4〕46号)要求,在2013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中,各评议主体向原卫生厅和原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提出了343条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完善工作思路、加强服务基层、加快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利益导向政策、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美丽广西等方面。针对社会公众提出的这些意见建议,委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处室,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逐一对照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机关作风持续转变。结合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严明中央八项规定,对我委原制定的八项规定《实施意见》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持续转变机关作风,营造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截至2014年10月,与2013年同期相比,委机关召开各类会议减少12场次;会议经费开支同比节约230.77万元,下降61.19%;下发文件、简报同比减少338份,下降19.77%;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减少103.88万元,下降56.20%;公务接待费共计同比减少4.46万元,下降52.04%;因公出国同比节约经费3.87万元,下降20.11%。同时,还顺利开展办公用房超标、多占个人住房和会员卡清理清退工作。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升部门公信力。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作风、提高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平台建设,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今年以来,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新闻通气会1次,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的公共卫生、单独两孩政策等问题主动发声、正面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提升了卫生计生部门的公信力。组织国家和自治区主流媒体记者对全区卫生计生工作进展情况、广西地震灾害警地紧急医学救援演练、广西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登革热疫情防治等进行宣传报道60多次。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在网上及时、准确、透明的发布信息。人口计生、卫生网站编辑部共收到基层来稿5000多篇,编辑挂网2500篇。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300条。主动向“两馆一中心”公开关系民生的政策性文件、公众关心的信息共15件,供公众查阅。答复依申请公开21份。另外,还加强和健全了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等。同时,还加强组织领导、业务培训、督查指导等保障措施,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实施。

(三)开展教育引导。通过开展委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举办廉政话剧、廉政道德大讲堂活动,开展集中廉政谈话,组织100多名处级以上干部参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剖析违反组织纪律典型案例、观看典型腐败案例警示片等活动,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6月12日,新组建的卫生计生委正式挂牌运行。重组后的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实现了机构队伍的有效整合和平稳过渡,真正实现了“班子融合、队伍融合、工作融合”,职能得到进一步优化,卫生计生工作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实施顺利,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有效防控,中医药民族医药稳步发展等,特别是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服务基层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委领导注重转变调研方式,轻车简从,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李国坚主任带头深入田阳、巴马、武宣、柳城等基层实地调研,倾听基层意见,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其他委领导分别赴全区各市县开展调研,全年调研人均超过30天。在调研中,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深化医改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等重点难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面对面听取基层意见,并形成《广西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调研报告》、《瑶医药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广西医药购销方面突出问题调研报告》、《关于广西基层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关于“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调研报告》等16个调研报告成果,为有效解决基层问题提供了依据。

(二)坚持分类指导,围绕便民利民惠民,指导各市县卫生和计生部门开展“访百姓家、听百姓声”党员志愿者服务社区及“走进群众、改进服务、解决难题”主题实践活动,察民情、体民意、听民声。指导医疗机构深入开展“临床为患者服务,我为临床给力”活动,开展“先救治,后付费”诊疗模式,增加和打造“品牌窗口”、设置“我帮您”党员志愿者服务岗等等,真正做到为患者真诚服务。指导疾控防控机构开展“市民健康大讲堂”,深受群众欢迎。

(三)加大基层扶持力度,提升医疗卫生水平。我委在项目安排时,始终关注基层发展,始终把帮助贫困地区解决困难放在突出位置。2014年安排基层卫生计生项目中县级33个占3.07%。乡镇级199个,占18.51%,村级820个,占76.28%。在这部分的基层项目中,投入到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总项目总数达到600项,占总项目的55.81%。其中投入到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乡镇级的项目达90个,占乡镇项目数的45.23%,投入到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村的项目为492个,占村级项目的60%。

(四)加强医疗机构的人才培养。制定出台了《广西医药卫生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 实施医学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139”计划,从181名候选人中,遴选出第一批广西医学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139”计划培养人选26人。实施基层卫生计生骨干人才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特设岗位计划。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区认定了22家三甲医院18个三级学科共计266个专业基地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在培住院医师人数达2880人。完成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工作,协调教育厅、招生考试院通过全国高考完成2014年250名免费医学本科生的招生任务。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完成了52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招生和培养任务。通过对口支援和培训,目前与医改前相比: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5.05人,增长了31.17%、每千人口执业医师(含助理)数达到1.74人、增长了24.28%,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01人、增长了44.92%。

三、资金和监管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大基层投入,改善就医环境。2014年全区共投入卫生计生基建项目资金22.34亿元,建设项目1076个,每千人口床位达到3.97张,比医改前的2.59张增长了53.28%,比全国平均增长水平37.46%高出15.82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了“村村都有卫生室、乡乡都有卫生院、街街都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县都有合格县级医院”的格局。

(二)加强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所有下达资金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于急需办理的项目资金,我委能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争取提前下达项目资金,便于基层开展工作,推进项目的落实。同时,我委还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在自治区卫生计生项目分解下达后,我委对项目落地及时跟踪督导。7月份进行了一次上半年项目的跟踪督导,计划在12月份还要对全年项目再进行一次督导,督促各地抓紧项目实施。

四、医改和医德医风建设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到40个县(市)的119家医院,覆盖面达53%,提前1年完成国家对试点工作覆盖面50%的要求。各试点县以医药价格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行“一取消两同步”(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将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报销),坚决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进一步缓解。截至目前,试点县级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中,药占比较改革前同比降低7.2%,试点医院门诊、出院人次较改革前同比增长20.9%、26.1%,次均门诊医疗费用仅占全国平均费用的75.32%,次均住院费用仅占全国平均费用的84.87%,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且由于报销比例倾斜以及其他综合措施引导,我区住院病人在各类医疗机构中的比例正逐步向基层倾斜。

(二)进一步完善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新农合制度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全覆盖,超过“十二五”医改规划提出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的目标要求;新农合人均筹资达390元,较2010年150元增加2.6倍,参合农村居民政策补偿比例达75%以上;26种农村重大疾病报销比例达70%,年度最高可报销15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覆盖全区50%的市,“农村重大疾病+大病保险”新机制逐步建立,报销比例基本达70%,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此外,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正稳步建立实施,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部署,把好事办好。

(三)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全区10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83.77%的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二级以上医院基药配备使用率、药品收入的基药占比达到30%以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达60%)。截至10月27日,全区392个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1439个基层医疗机构在平台网上集中采购药品,本周期共节约药品采购金额17.58亿元,有效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四)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优化就医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为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强化依法执业,我委拟定了《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落实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纠正诊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和过度医疗等行为。今年,先后集中组织对30个医疗机构进行巡查暗访,对28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考评督查。及时纠正和限时整改问题30多个。

(五)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从2013年9月开始,全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联合食药、公安、广西军区后勤部、武警广西总队后勤部等部门,有计划、分步骤地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区在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966例,没收违法所得32万元,罚款金额28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6件;对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869件,没收违法所得22.6万元,罚款金额226.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7件。经过为期一年时间的专项行动,全区的医疗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行医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策宣传,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应保尽保。自治区在卫生计生信息网上开设新农合政策宣传专窗,各地也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宣传新农合政策,提高知晓率,引导农村居民主动参合,2014年全区参合农民和参合率分别4159.23万人和99.03%,分别较2013年分别增加了80.32万人和0.13个百分点,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参合率达95%的目标,远远超出国家“十二五”医改规划提出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的目标要求。

(二)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基金安全保障措施不断增强。自治区制定完善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转诊制度等政策措施,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转诊就医的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完善了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公示监督举报和督查、转诊、基金预警、异地就医新农合信息跨区检查工作机制等机制,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确保了新农合基金运行平稳。

(三)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参合人员受益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90元/人年(其中,各级政府补助320元,农民个人缴纳70元/人年),较2013年增加了50元/人年。受益人次和补偿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14年10月,全区参合农村居民受益人次4702.92万人次,次均住院补偿金额达2314.23元,实际住院补偿比达59.35%,较2013年同期相比受益人次增加468.86万人次,人均住院补偿金额增加121.30元,增长5.53%。多层次的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逐步建立。新农合农村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扩大到26种,参合人员疾病实际报销比例达70%,最高封顶线达15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覆盖柳州、钦州、南宁、防城港、北海、百色、崇左7个地级市,通过以市为单位利用新农合结余资金给参合农民购买商业保险,由商业保险对基本补偿外的自付部分费用给予再次补偿。截至2014年9月,累计有24528人获得大病保险补偿,在获得新农合基本补偿外,人均增加补偿金额达2416元。

六、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健康惠民工程建设。2014年在全区已建成“幸福家园”1050个。2014年国家级试点单位110个,自治区级试点项目2个,提前实现国家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单位全区全覆盖。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共检查对象48.27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4.98%,群众优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6%,提前三个月完成国家进度任务,有效地降低了我区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积极开展地中海贫血免费筛查和女性生殖道疾病的治疗。创新“一站式”免费婚检服务模式,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截至10月,全区婚检率为97.74%,居全国首位,夯实了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已累计减少出生缺陷儿3万多名,极大地减轻了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我区地中海贫血防治的先进工作经验在第二届地中海贫血·出生预防缺陷国际研讨会上作了专题介绍,经验做法得到推广,提升了广西妇幼健康服务的国际影响力。

(二)强化基层计生技术人员培训。今年共派出19名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技术人员分别参加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举办的5期免费孕前优生健康项目专题培训班,2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参加国家举办的第七期计划生育技术骨干高级研修班。2014年8月-11月,组织全区县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检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继续依托横县服务站培训6期检验人员,每期16人,每期10天。通过开展系统的、专业的培训,加强了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检查结果准确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加强基层技术工作的指导。广西人口和计划生育研究中心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检验质量监测指导中心于今年4月和10月对93个国家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市、区)进行了两次检验质量抽检,4月份的抽检结果93个项目县全部合格,其中成绩优秀的有33个,良好的28个,10月份的抽检成绩还没出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6月和8月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全国第六次和第七次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广西有13个县(市、区)在抽检之列。2014年11月赴柳州市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调研,及时解决基层在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建立了与基层更加快捷的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动态,有效地推进基层开展工作。

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不断完善奖扶制度,提高奖扶标准。积极协调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的意见》,规定自2014年1月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自治区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同时,加大对全区各市县出台和落实扶助政策的指导、检查力度,鼓励市、县党委、政府结合当地财力情况合理确定奖扶标准,特别是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截至目前,全区14年市均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扶助政策,奖扶标准相对有提高。?

(二)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兑现奖励政策。一是完成了全国农村计划生育部分家庭广西奖励扶(救)助经费拨付工作,审核对象70400人,兑现经费10134.6万元。二是完成了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建设项目的奖扶经费拨付工作,审核对象15150人,兑现经费1739.89万元。三是完成了全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的经费拨付工作,审核对象5400人,兑现经费5572.8万元。四是完成了扩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年龄(55至59周岁)准入及经费拨付工作,审核对象38277人,兑现经费5511.9万元。五是完成了广西区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资金发放工作,审核对象21262人,兑现经费1600万元。六是完成了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的人员审核资金发放工作,审核对象57865人,兑现经费6602万元。通过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兑现奖励扶助经费等工作,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感受到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和温暖。

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推进宣传教育服务均等化。2014年,在全区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美丽广西——流动的是人口,不变的是服务”为主题,以“献真情、送关爱”为主要内容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主题宣传服务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流动人口开展了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送温暖活动。

(二)推进免费项目服务均等化。充分利用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点、流动服务车、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站)等扩大流动人口服务的覆盖面,为流动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2014年,为实现免费避孕药具流动人口全覆盖,在全区开展了以“服务新市民、促进均等化”为主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率、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率均超过90%。

(三)推进便民维权服务亲情化。实行“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使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全方位、立体化,体现在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覆盖各类服务对象。目前,全区社区设立“一站式”服务平台达95%以上。

(四)加强区域协作,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大力推行点对点协作,以南宁、柳州、桂林三个城市为中心,分别建立泛北部湾区域、桂中区域和桂北区域三个协作区,积极推进各市、县(市、区)建立本省跨市、县(区、市)及跨省同级点对点协作。目前,全区已建立市、县区域协作达400多个。认真执行泛珠区域协作协议,共同开展流入地、流出地双向协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化协作。充分利用广西PADIS平台流动人口管理子系统,并依托国家PADIS平台,广泛开展省内、跨省流动人口信息协查、反馈、通报等内容的网络化协作。目前,广西市、县、乡级平台应用率达100%,流动人口重点服务管理对象户籍地、现居住地三类重点信息接收、反馈率均超过90%,网络化协作率稳步上升至65%以上。

九、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加强信息手段的应用,在2014年首次启用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直报平台,通过平台对市、县上报的考核资料进行审核、初评,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

(二)简化指标设置。2014年下达的党政线责任指标为7个,人口计生线指标为4个,同比各减少1个。指标任务更具体,如2014年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下达“年度完成值”任务,比过去下达的“同比下降比值”任务更加明确。

(三)优化考核项目。2014年考核项目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同比缩减11%,上报材料要求有所简化;同时,更加注重过程管理,通过经常性调查掌握基层工作实际情况。2014年自治区共抽查14个市的19个县(市、区)及其所辖37个乡(镇、街)、76个村(居、社区),推动基层统计求实和重点工作落实。

十、小额贴息贷款项目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小额贴息贷款知晓率。2014年各市、县利用当地广播电视传媒、信息公开栏等平台对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群众对项目实施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贷款意愿有所提高。截止10月底,全区贷款户数为2.3万多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000多户。

(二)主动作为,着力推进小额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积极协调自治区农信社,进一步规范贷款利率管理,沟通自治区农信社出台《关于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家庭贷款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桂信〔2014〕181号),落实农村计生家庭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0%。

(三)示范引领,带动全区均衡发展。2014年11月12日在田阳县召开全区项目推进会,各市、县负责项目的主要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以现场观摩、典型发言的形式召开,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区项目均衡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十一、行政审批和优化办事流程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我委承接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4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事项13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事项5项,并拟将原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内容相同、类似的10项事项分别整合成3个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使政府职能转变顺利实施,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据统计,我委行政审批服务窗口2013年当场办结率达到98.14%,群众评价满意率达100%。

(二)采取各种便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钦州、北海、防城港市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管理经办机构,为大病保险和市级统筹的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另外,在统筹地区实现即时结算的基础上,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河池、崇左等7市完成市内各新农合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参合人员市内跨县异地就医的即时结算,进一步方面群众看病就医。

(三)推进护士注册事项行政审批扁平化。目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发”事项已实现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务服务软件系统同步网络预审,待全区统一部署后可实现该事项的网上受理。同时,我委在充分考虑所有审批事项的实际审批效能的基础上,将进一步真正下放部分事项的审批权限,从扁平化的阶段直接过渡到下放权限的程度。2014年2月,我委举办了护士首次注册政务服务扁平化培训班,护士首次注册在以往只有柳州、桂林、玉林等市及所辖部分县实行扁平化受理的基础上实现全区各地市覆盖化受理,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均可承办护士执业注册。扁平化过程中的快递环节目前主要由自治区政务办负责与快递服务机构的协调运行管理,流通环节出现的可能性我委将适时与自治区政务办沟通协调,达到效能与时限双统一。

(四)规范行政审批,改进服务态度。针对既有的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我委均按照要求编制事项的操作规范,在委网站公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及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申请人办事需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以及限时办结制,通过上门座谈以及电话信访等各种方式向管理相对人征求改进和提高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将科室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纳入岗位廉政风险考核内容,以此促进服务态度的改进和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定期做好内部业务交流和培训,以各种方式派出工作人员参加委机关及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十二、“美丽广西”方面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注重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实事求是开展工作。2014年共清挖垃圾点68个,运走垃圾120多吨,清沟110多条,组织清扫村内重点场所35个,清洁田园2000多亩,回收空农药瓶及农用塑料薄膜150公斤,极大改变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建立了乡村垃圾清理长效机制和村规民约,动员群众每户每月交垃圾清理费,利用此费在当地困难户中每村聘请1-2名保洁员,保证了保洁工作的长效运行。

(二)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在福德村成立青青花卉合作社、圣联种子种苗协会,帮助农民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开展捐资助学圆梦活动,发动企业捐资2万多元帮助高考贫困学子圆大学梦。

(三)为进一步做好荔浦县的指导工作,委党组专门研究落实40万元资金,用于荔浦县美丽办及县卫生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相关的美丽工作经费。我委创新工作方式,组织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对口13个乡镇卫生院和驻点四个村25个自然屯开展“清洁乡村?健康同行”活动对口联系工作。

(四)积极发动群众,多方筹资改善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条件,修建乡村道路及休闲娱乐场所。联系13家单位对口支援荔浦县共计投入310.8万余元,其中:四个驻点村收到对口联系单位 140多万元开展村屯美丽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投入支持资金170多万元。

(五)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至少配置一块电子宣传屏幕,每天滚动播放清洁环境、促进健康的健康知识标语。以村为单位,每村至少设置1个不少于2平方米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出版一期环境与健康为主题的宣传专栏。开展一系列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为主题的农民健康教育大讲堂活动。每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内设置一个健康教育资料展架,放置相应的传播材料,并开展环境与健康相关的咨询活动。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在广西卫生信息网上设立“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专栏,制作专题板报,编写“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简报82期,驻地日记19篇,专题板报7期。通过贴出招聘义务卫生监督员的广告聘请了140位老人担任卫生监督员、年末开展文明卫生户评比、举办以“清洁乡村”为主题的农民运动会等,不断激发群众参与“清洁乡村”工作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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