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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6日
标  题: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老龄办发〔2022〕1号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6日

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2022-09-26 10:30     来源:足彩胜负彩老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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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老龄办发〔2022〕1号


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2年广西“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22〕3号),决定在全国开展2022年“敬老月”活动。为组织开展好我区“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决策部署,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全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诈防骗和敬老助老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健康幸福晚年。

二、活动主题

反诈防骗,敬老助老。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涉老反诈防骗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全国和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加强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持续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防骗宣传进社区、进机构、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以及“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要积极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服务及志愿者活动,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各地要做好老年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帮助老年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稳妥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参与第二届中国老年健康(网上)知识大赛,举办“敬老月”听力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宣传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以及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推动将服务项目落实落细。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举办老年听力健康知识讲座进社区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推动医养签约合作,促进医养服务衔接。利用智慧健康养老技术,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聚焦实际需求,深入推进“智慧助老”行动。各地、各涉老社会组织要进一步聚焦疫情防控形势下,老年人在生活消费、出行、就医、办事等场景中遇到的智能技术运用困难,动员家庭成员、社区服务人员、志愿服务组织、老年大学以及线上课堂等多种方式,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切实保障信息时代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利用新媒体平台及各类短视频平台通过发起话题讨论、开设线上教程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的强大合力。

(四)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动员组织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重点对贫困、失能、高龄、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进行走访慰问,送关怀、解难事、办实事,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面临的困难。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组织和助老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关爱帮扶公益活动。持续开展“情暖老兵”公益活动和青年志愿者“金晖助老”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持续推进“乐龄陪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工程”,倡导“重阳家庭日”活动,增强家庭孝老爱亲责任感,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

(五)创建活动平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广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实现老年人娱乐、健身、文化、学习、消费、交流等方面的结合,提高老年人文体活动参与率和质量,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体育需求。支持旅游景区落实老年人游览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老年人参与科教文卫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家庭教育、家风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宣传倡导,营造敬老社会氛围。结合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宣扬中华优秀敬老传统文化。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作用,在全社会倡导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形成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和行动。积极参与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活动,鼓励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短视频媒体平台播出敬老孝亲主题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等,组织开展敬老爱老模范人物典型事迹、孝老爱亲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宣传等活动。营造重视老人、关爱老人、善待老人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每个县(市、区、旗)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要求,统筹谋划,精心安排,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穿到“敬老月”活动的各方面各环节。各级老龄办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地区“敬老月”活动。

(二)严防疫情,灵活创新。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规定,不举办大规模集体性聚集活动。创新活动形式,灵活开展宣传活动。

(三)面向基层,注重实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把“敬老月”活动重点放在基层、社区和农村,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运用老年群体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面对面、心贴心的活动,把活动的重点放在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上,扎扎实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真真切切让老年人感受到全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四)突出主题,广泛宣传。要紧密结合今年的活动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的作用,开设“敬老月”活动专题、专栏、专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掀起宣传高潮,持续保持热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敬老月”期间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欢乐祥和,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老龄办和自治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请各地以市为单位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电子版和PDF格式)报自治区老龄办。

联系人及电话:赖思君、蒙春梅,0771-5875990。

工作邮箱:lljkc@wsjkw.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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