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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纳入直接挂网采购品种网上议价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卫药政发〔2018〕2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9日 |
桂卫药政发〔2018〕2号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纳入直接挂网采购品种
网上议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区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品种供应保障工作,更好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网上议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议价要求
(一)议价的品种是通过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种,其中部分品种是我区招标目录内品种或第一批至第四批直接挂网品种,生产企业申请重新挂网,此类品种的原中标价或原挂网议定价格可延用至本次议价生效止。选用此类品种的医疗卫生机构须重新议价。
(二)本次议价的参考信息有:企业自主申报的价格、企业提供的全国5省最低入围价的均值,药械采购平台提供的所能采集到的2015年广西药品集中采购原研药品的挂网价、同通用名其他品种的2015年广西药品集中采购或者2010年广西药品集中采购的入围价等,以上价格信息仅供议价时参考。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认真分析研究,充分议定合理价格。
二、议价主体
有需要采购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挂网采购品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须以市或县(区)为单位议价。
三、议价品种的遴选
议价目录品种由药械采购平台提供并适时更新(分批分次在广西药械采购网发布)。凡是医疗机构原有采购或有计划采购议价目录品种或同通用名其他品种的,均应按照优先采购原则对议价目录内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进行议价,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
议价品种的遴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满足临床需要原则,认真做好遴选工作。
四、议价方式
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议价。在规定时间内,各议价主体与目录药品生产商就议价药品的价格在议价平台药品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议价。
五、议价信息公布
(一)议价主体遴选确定本次议价品种后汇总形成议价目录品种,议价通知(含议价目录品种、具体议价时间等信息)及时在所属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布,供药品生产商响应。
(二)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同时转登各市相关通知链接。
六、议价流程
(一)各议价主体遴选品种、确定此次议价品种后汇总形成议价目录品种,并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上勾选议价品种,公布议价通知。
(二)议价主体根据企业网上第一轮报价(即初始报价),结合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显示的所有议价参考信息,组织专家进行议价。
(三)议价期间,若议价主体认为企业第一轮报价合理即可确认;若认为报价不合理,则由专家重新给出建议价,企业根据议价主体的建议价进行第二轮报价;议价主体专家对企业第二轮报价进行确认或不确认,此流程完成后,议价程序结束。
(四)所有议价品种议价程序结束后,各议价主体在已经确认价格的品种范围内按入围品种规则确定并形成本议价主体的议价入围目录品种。
七、议价结果公示和公布
网上议价工作结束后,各议价主体须在对应议价信息公布网站向社会公示议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确定的议价结果也须在对应议价信息公布网站进行公布。议价结束后,各议价主体应及时将议价成交品种加入本单位采购目录。
八、网上集中议价时间
网上集中议价时间由药械采购平台根据批次组织安排并予以公布。议价操作手册可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最新下载处下载。
药政处联系人:刘 云 袁 靓
联系电话:0771-2832095 2832523(传真)
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联系人:韦 飞、潘 羽
联系电话:0771-2801655转8309、82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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