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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卫明电〔2016〕7号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9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

2016-05-09 11:32     来源: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作者: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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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明电〔2016〕7号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家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机关相关处(室、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6〕3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于2016年5月份对各省(区、市)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督导工作。为做好迎接督查调研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时间

5月5日—5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调研督查组与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做好衔接。

二、调研督查方式方法

本次调研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查看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每省(区、市)抽查省会城市和1个地级市(应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每个市抽取1个城市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和1个县(区、市)。

三、调研督查内容

(一)调研内容。

1.《各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工作安排及工作推进情况。

2.各地推进医改工作的亮点和典型经验。

3.各地推进医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督查内容。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贯彻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包括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制订相关规划和已出台的自治区、市、县实施相关规划情况。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贯彻落实情况。具体包括组织实施、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八个方面的情况。

具体督查内容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通知的附件2、3。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调研督查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改革落实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2016年全国医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主动发掘、呈现基层医改工作亮点、成效以及好经验、好典型;客观反映医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深入推进医改工作提出建议。

(二)南宁市、柳州市、玉林市要认真对照调研督查内容,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相关文件及台账资料,做好迎接调研督查准备工作。

(三)委机关相关处(室、局)要加强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的对接,做好迎接调研督查准备工作,同时指导市、县做好迎接调研督查工作。

(四)调研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减少陪同,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客观真实反映情况。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体改处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0771-2842361,15277008168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处联系人:王海涛

联系电话:0771-2803625,13978619559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6〕36号)

                 

     国卫明电(2016)36号关于开展2016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调研督查 工作的通知.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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