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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421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6-30 19:31     来源:足彩胜负彩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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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函〔2021〕第702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0421号提案答复的函


练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动作为,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国家层面一直在研究制定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方案。2021年5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已正式挂牌。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强调将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按照国家部署,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将按照先中央再地方的原则推进。现阶段,我区将把看准的、该补的、能做的先干起来,2020年12月,我区印发《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投入430.3亿元,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关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动态,积极做好准备,加强对我区疾控体系运行管理机制的研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推进我区疾控体系改革。

二、动态调整,打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2015年,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4号),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的分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的原则向基层倾斜,按照总量控制、分级核定、统筹安排、动态调整的办法进行分配。自治区统一核定设区市及其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编制总量,设区市在总量内通过考虑人口、交通等因素统筹核定所辖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编制。2018年,我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允许单位拿出专业技术岗位5%-10%的岗位,在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卫生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调整工作,为人才营造更有可为的职业发展环境。

三、强基固本,积极探索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模式

我委一直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推动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一是加强医教协同。2017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对我区深化院校医学教育改革、强化医学教育质量评估等方面作出了工作部署。近年来,我委联合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广西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并报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就医学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发展目标和改革举措,为我区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了政策遵循。二是支持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我区从2010年开始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全科培养方向),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输送了大批的高水平专业人才。截至2020年,全区招收培养本专科定向医学生8080人。三是做好基层卫生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乡村医生专项培训,印发全区乡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对1万名乡村医生开展基础医疗技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等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相关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结合2020年中央补助广西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投入1107万元,对全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包括公卫医师等)进行培训,重点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社区筛查、识别能力,加强应急处理及社区管理以及院内感染等能力。同时,针对疫情防控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疫情期间开展200多次疫情防控应对能力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诊疗、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能力,为我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多措并举,逐步完善基层公共卫生队伍保障激励政策

为充分调动公共卫生队伍工作积极性,我委一直积极争取加大对公共卫生队伍收入分配倾斜政策。按现行政策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作人员的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

(一)基本工资方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规定,建立了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2014年、2016年、2018年国家先后3次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得到提高。

(二)绩效工资方面。一是提高绩效工资总量额度。据了解,目前我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单位均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人员经费由各级财政全额保障,绩效工资总量已基本比照当地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含绩效考评奖金)核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当地公务员收入保持大体平衡。二是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225号),按规定由政府投入的人才基金、创业基金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报酬,以及临时性科研课题(项目)报酬等,暂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另行规范。2018年7月,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广西结合自身实际,给予包括疾控机构在内的单位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更大幅度的奖励和报酬,其奖励和报酬不受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也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三是指导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做好内部分配工作。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可进行自主分配并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10号)明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应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

(三)倾斜政策方面。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卫生防疫津贴等津贴补贴。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于2014年印发《关于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特殊岗位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9号),对疾控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疾控特殊岗位津贴。2016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明确了对参与国内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有关人员分别给予适当的临时性工作补助。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0〕68号)等政策,进一步保障了抗疫医务人员权益。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深入研究、积极吸纳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推动构建广西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切实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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