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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15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6-30 19:29     来源:足彩胜负彩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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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函〔2021〕第701号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0155号提案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广西区委:

你们提出《关于健康广西背景下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医疗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注重农村基层医疗队伍培训培养,增加岗位吸引力

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我区多措并举加强基层人才队伍的培养。

(一)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继续教育,提升学历水平。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自2019年起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将基层卫生人员纳入高职扩招重点服务对象。面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在职在岗人员开展高职学历教育,共开设了护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医康复技术等6个专业,2019年招生839人,2020年招生1329人。选配了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强的优秀教师任课,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灵活有效的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水平。

(二)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提高村医服务供给能力。印发乡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2017-2020年每年均对1万余名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开展基础医疗技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等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相关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根据乡村医生工学特点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灵活采用集中培训、网络视频教学、送教下乡等形式进行,使乡村医生学得进,用得上。同时结合实施中央补助广西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2018-2019年共投入1218.9万元,支持全区每年培训乡村医生6474名(包括骨干乡村医生171名);2020-2021年投入1782万元,支持全区培训乡村医生3638人,重点提高乡村医生基本诊疗服务实用技能。

(三)实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优化村医队伍。我委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出台《2018-2020年全区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中专生培养,实行“村里来村里去”原则,定向医学毕业生将回到当地村卫生室进行执业服务。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由自治区财政按照规定免除学费。同时要求生源地的市县政府安排资金,对村卫生室定向医学生的生活费按照每年补助9个月、每月补助不少于3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补助。2018年-2020年,自治区财政共计投入3313万元,已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中职)7965名,逐步解决乡村医生队伍人员老化、人数不足问题,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总体素质。2021年7月,2018级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中职)2110人毕业后将回到当地村卫生室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农村基层医务人员待遇

为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我委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加大对基层卫生机构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让基层用人留人无后顾之忧。

(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督促各地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转发三部委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86号),统筹平衡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同时,对我区乡镇卫生院的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实行“托底不限高”的管理制度,即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收入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时,由当地财政补足至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

(二)加大政府投入保障基层医疗队伍待遇水平。2020年,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资金2.77亿元,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财政保障政策;筹措资金6.89亿元,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减少的合理收入给予补助;筹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3.39亿元,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完善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政策。印发《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桂卫发〔2015〕7号)、《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的补充通知》(桂卫发〔2020〕6号),2015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约0.9亿元,促进乡村医生队伍稳定。

三、落实职称倾斜政策,畅通基层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我委注重畅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坚持把职称工作作为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抓手,持续吸引优秀人才充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一)强化职称评定基层服务导向。2019年3月,联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要求的通知》,完善卫生人才晋升职称前下基层服务的制度。报考主治医师和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的所有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的医师,除按相关规定免下基层服务的人员之外,不分专业,一律要求到基层服务累计1年,作为报考或申报职称的必要条件。

(二)分级分类开展卫生系列职称评定工作。为破解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问题,我区结合实际,对卫生系列职称评定分通用标准、县级标准和乡镇副高级卫生技术资格标准,从2017年起,县(县级市、区)级及以下基层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高职称,对论文、著作不作要求,有效激发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留在基层、扎根基层,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据统计,2018-2020年,全区乡镇卫生副高级职称通过人员达2865人,其中2020年1332人申报参评乡镇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979人,通过率为73.49%,远高于二、三级医疗机构。

(三)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机制。2020年6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工作方案》,明确2020年至2023年期间,在大化、都安、隆林、那坡、三江、融水、罗城、乐业等8个挂牌督战县实施职称“双定向”评审政策。通过放宽学历、资历条件、合理设置论文等评价标准,优化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评审通过率的评审方式,有效调动挂牌督战县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

(四)落实特岗全科医师职称评聘倾斜政策。放宽培训学时、授课条件等要求,明确“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师,可提前1年申报,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聘期结束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级核准,由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按用编人员管理;对于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本人志愿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级部门核准,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并纳入编制内岗位管理。

四、优化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卫生人才保障

(一)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人门槛。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将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权限下放至县级,取得医学全日制本科以上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卫生初级职称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县政府所在地除外),可直接进行面试,且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服务期满后,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2019年11月,我委联合7个厅局印发《广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实行岗位管理新制度明确提出39个试点县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所有用编人员实行“县聘县管乡(镇)用”,在聘期内,可以在全市乡镇卫生院流动;聘期满后,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等公开招聘的方式在全市事业单位中流动。

(二)放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限制。对非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职称人员,可以不受结构比例限制,根据取得的职称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25年的人员到全区各级事业单位工作,可不受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积极探索“乡聘村用”制度。我委指导玉林市等11市相继出台《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办法(试行)》,逐步完善用人、薪酬管理制度,逐步缓解基层留人难问题。玉林市县级财政每月进行核拨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和5项社会保险补助,乡镇卫生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公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等制度补助)。百色市、河池市出台了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对乡村医生实行聘用管理,其基本工资按照当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标准落实。北海市、贵港市、防城港市、南宁市也分别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或乡聘村用实施意见(方案),在增加乡村医生基本工资(财政补助)收入的基础上,明确为乡村医生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类)等。百色市、河池市、北海市、贵港市、防城港市对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均进行额外补助,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养老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人才的吸引和留住机制,不断筑牢健康广西农村阵地。


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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