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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报送网上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初审结果(第一批)的函 | |
发文字号:桂卫函〔2018〕370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04日 |
桂卫函〔2018〕370号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报送网上申报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初审结果
(第一批)的函
自治区物价局: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我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医〔2015〕122号)和《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桂价医〔2017〕26号)文件精神,我委已对各级医疗机构网上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第一批)函报贵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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