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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解读

《广西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解读

2019-05-27 17:09     来源:足彩胜负彩机关党委     作者:广西壮族足彩胜负彩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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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加强党的建设、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推动公立医院改

革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公立医院的改革优势、发展优势和创新优势;

(三)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公立医院的情况,积极探索创新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基层党建工作活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破解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中的难题,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一)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级党委(含院级党总支、党支部,下同)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 (二)公立医院要坚持党建与医院改革发展同谋划、同落实、同考核,将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的权责和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使党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体现。

(三)公立医院党委应当履行的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2)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审定医院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5)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

(6)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9)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10)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医院党委书记的职责

医院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支持院长开展工作。院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医院党委领导下,依法依规履行法人职能、承担法人责任,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党委书记、院长每年应当向医院党委报告工作。

(五)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

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医院党委应当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执行情况,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领导、严格规范、督促检查。

三、议事决策制度

医院应当制定完善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各自决策事项、范围、程序和要求,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应当指导医院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规则。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当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重大问题在提交集体决策前,党委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

员应当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取得共识。党委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当暂缓上会。

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理事会议代替党委会议。产权单一的公立医院一般不设立理事会,设立有的作为医院业务工作的议事咨询机构。

健全决策前论证与听取意见机制。讨论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与各项行政、业务决策和管理相适应的专家委员会,对重要行政、业务以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决策前应当经专家委员会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或者论证。

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

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征求意见等制度,加强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一)医院重大问题的范围

1.重大决策事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的实施方案和重要举措;

(2)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以及群团建设等重要工作;

(3)医院发展和建设规划,学科、科研、人才队伍的建设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重要规章制度等;

(4) 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工作报告;

(5) 医院内部组织机构(包括行政部门、业务科室、党组织和其他医院党委明确的实体机构、按有关章程建立的组织机构)、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

(6)职工绩效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

(7)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

(8)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

(9)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2.重要人事事项

(1)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调整、交流、考核、奖惩等;

(2)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表彰,优秀年轻干部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的推荐;

(3)引进和招聘优秀人才;

(4)推荐审批出国(境)人员;

(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建议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原政务处分。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

(2)医院对外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

(3)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

(4)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

(5)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1)确定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具体额度;

(2)超过确定额度的资金使用;

(3)超过预算规定限额的资金调整、使用。

5.其他应当由党委会决定的事项。

(二)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

1.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遇到紧急情况或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和其他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确定。会议议题也可由党委其他委员提出建议、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3.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党委委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讨论表决,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参会人员半数为通过。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赞成与反对的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讨论决定或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三)院长办公会的讨论与决策范围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和医院党委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及有关措施;

2.讨论通过拟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3.审议通过医院行政班子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讨论决定职工的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

5.讨论决定招生培训、进修学习、一线岗位人才培养和引进等人才工作事项;

6.讨论决定规定范围内的资金使用;

??? 7.讨论决定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四)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决策规则

1.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书记参加,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院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1名副院长主持。

2.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和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会议议题也可由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建议、院长综合考虑后确定。

3.会议讨论研究事项,与会人员应当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院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研究讨论的事项作出决定。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当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者论证后再作出决策。

四、领导班子建设

(一)医院领导班子应当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治院兴院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落实党委书记与院长同职级管理。党委书记和院长应当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符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业界声誉好。允许实行院长聘任制,推进职业化建设。

(三)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的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其他公立医院根据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宜兼则兼、宜分则分。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的,或者党员人数较多的,可设立专职副书记,专心专责抓党建。规模较大、党员人数多的医院党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常务委员会。

(四)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或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内部理事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医院党委班子。

(五)落实医院领导人员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完善领导人员交流制度。

(六)医院领导人员应当确保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医院管理,一般不得兼任临床科室负责人。

(七)定期轮训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医院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医院政治生态。

五、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流程和规定,讨论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院级领导人员,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好思想政治关,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二)医院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选拔、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党委书记、院长以及分管组织、纪检监察的领导班子成员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前审核干部档案、书面征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制度。

(三)讨论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人选后,党群部门负责人由党委任命,行政部门和业务科室负责人由行政聘任。

(四)健全干部培养教育、交流锻炼和监督约束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完善人才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健全跟踪评价、发展引导、日常管理机制。

六、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坚持应建尽建,合理设置医院基层党组织,确保党组织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一般以临床业务科室为单位建立党支部,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当及时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联合成立党支部。坚持便于教育管理监督的原则,科学设置离退休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一般控制在50人以内。超过50名党员的党支部,应当及时按程序调整为若干个党支部或者设置党总支。

(二)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由内设机构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并享受与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同等的政治待遇。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由一人担任的,可配备1名副书记。党支部一般应当设组织、宣传、纪检委员等,党外人士较多的内设机构的党支部,可设统战委员。鼓励内设机构负责人与支委交叉任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应当按工作量落实绩效待遇。

(三)加强党支部书记培养,抓好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安排1次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

(四)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应当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参与内设机构业务发展、人才培养、绩效分配、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内设机构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

(五)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等高知群体入党。建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机制。健全常态化联系培养机制,严格标准和程序,优化改进考察办法,把符合党员条件的高知群体和优秀青年吸收入党。

(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推动党组织活动与医院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七)坚持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认真落实基层党委每届任期一般5年、党总支部和党支部每届任期一般3年的任期要求。建立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常态化机制。

(八)医院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对医院各级党组织的党建考核制度,每年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体系,指导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七、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引领,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不断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

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医务人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医改政策学习,引导医务人员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改革。不得以业务学习和工作会议等代替政治理论学习。

??? (二)维护正常就医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关怀帮扶机制,

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

(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自律,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

(四)大力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着力培育和塑造医学人文精神,充分利用“中国医师节”等载体,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好医院文化建设规划,把医院文化培育成核心竞争力。

(五)抓好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

??? (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医院学术论坛、期刊杂志、课堂教学、新媒体等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有效管理,强化舆情监控、分析研判和责任追究。

??? (七)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加强对医院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 (八)坚持党建带群建、党建带团建,健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八、组织保障

(一)全区各级党委应当把抓好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要任务,纳入本级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含中医药)、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结合职能协同做好工作。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织应当建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对本地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协调解决医院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相应的机构、人员、经费、工作机制落实。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应当定期向同级地方党委和上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四)政府办公立医院上级党组织和其他公立医院举办主体党组织对医院党建工作履行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建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责任压实、考核抓实。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医院年度评价结果和绩效相挂钩,不得以业务考核代替党建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见效。对责任落实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指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明纪律红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医院纪委应当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医院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设立党委的医院应当同步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专职纪委书记。

(六)公立医院应当根据医院规模、党员数量等,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构。三级医院一般应当单独设立党委办公室和纪检机构,单独或者合并设立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机构;其他设党委的医院,一般应当设立党委办公室或者党群工作部等机构,并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党员较少、规模较小的医院, 党务工作机构可合并设立, 也可与行政相应机构合署办公。

(七)一般按照不低于医院职工总数0.5%-1%的比例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医院党员人数较多的可适当提高比例,医院党员人数较少的保证1-2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应当比照医院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推进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人员岗位交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在医务人员中有一定威信的医疗技术骨干充实到党务工作者队伍。健全党务工作者定期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培训1次。

(八)推动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九)医院应当将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员活动经费列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医院要加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整合利用医院现有资源和条件,建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完善功能布局,配备必要设施,满足活动需要。

(十一)各级党组织应当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十二)上级党组织应当对各地各单位各医院贯彻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落实不力的,采取问责、约谈等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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